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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2015年12月04日 10:28:00 访问量:12713 作者:团委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一、目的要求:

1、通过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形式,检查和评估每个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认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

3、强化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树立先进典型,帮助后进团员转化。

5、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二、教育评议对象:

全校的共青团员。

三、教育评议内容:

㈠ 教育:

1、无产阶级的政治教育: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革命人生观和理想教育: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幸福观、公私观、生死观以及共产主义和职业理想教育。

3、共产主义品德教育:包括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艰苦奋斗、助人为乐革命传统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㈡ 评议:

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理论水平。

2、是否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期缴纳团费,朝气蓬勃、敢想敢做、实事求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大局,吃苦在前,助人为乐,敢于同各种错误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3、是否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组织原则。

4、是否努力工作,知难而进,勇于创新,多干实事,帮助青年,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是否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增强知识才干。

四、步聚方法: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

1、充分发挥中学生团校的作用,结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对团员青年进行各种教育。

2、学习教育采取系统教育、系列活动教育、主题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灌输和疏导、理论和实践、团内和团外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乐,让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欢笑中得到启迪。

3、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二阶段:评议总结

1、自我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学习、讨论、教育的基础上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对照标准,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民主评议:召开团小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帮助,互相评议,由团小组长负责本组内团员互评。

3、支部考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自评、互评和团内外意见,对团员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定,写出考评结论。

4、结果反馈:在团支部考评基础上,团组织根据考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努力方向,并将考评情况与本人反馈。

5、填表入档:每个团员评议后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

6、总结表彰:召开团员大会,通报教育评议情况,对评议为优秀团员的予以表彰。

五、补充说明

1、为保证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积极稳定、健康扎实的开展,成立团员教育评议领导小组,由团委书记及部分团委委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的教育评议工作。

2、对团员的评价分为四种:优秀团员(测评分85分以上)、合格团员(测评分为60—84分)、不合格团员(测评分60分以下)。

3、测评分以支委会确定的最后综合评定为准。

4、在教育评议过程中要严格区分各类不同情况,掌握政策,把握和准确划分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与不合格团员的界限,即如果经教育帮助可以转化的团员应视为合格团员;而对于经教育仍无转化迹象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在继续教育下仍无进步的应报团委批准予以除名或开除团籍。

5、当年受学校处分,不论其处分是否撤销,不应简单评为不合格,其评定过程同上条。

6、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团内处分。

7、“自我测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进行测评,团小组内互评必需有组内75%人以上参评方可有效。

8、每个团员必须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教育评议情况将作为对团员奖励处分的一个重要依据。对合格以上团员应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进行团员证注册。

 

 

 

 

 

 

 

 

 

 

 

 

 

 

 

 

瓮江中学团总支部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2009  09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
2.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3.每年注册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
4.在注册前,团支部要安排一次团的组织生活,对团员的一年来的表现进行考评,对能积极参加活动、按时缴纳团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给予注册。
5.团员违反纪律,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外,学校团委、团支部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处分的同时,给予办理注册手续。
6.未有特殊的组织原因,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籍即为失效。

 

 

 

编辑: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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