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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第一中学教师学年考评考核评价方案

2015年03月09日 11:27:59 访问量:196

轮台县第一中学教师学年考评考核评价方案

     

    2014年轮台县第一中学教师学年考评考核评价方案》已由轮台县第一中学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147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2014年轮台县第一中学教师学年考评考核评价方案》公布,自201478日起施行。

 

一、指导思想

l、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两会”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使中学素质教育得以全面推进,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培养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敬业善干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方案。

2、教师每学期考评考核一次,学年考核成绩取两学期的平均值,考核成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二、考评考核指标体系

(一)政治思想理论:(5分)

1、理论学习内容按要求完成,笔记缺一次扣0.5分,心得缺一次扣0.5分。

  (二)职业道德:(10分)

1、遵守守法

(1)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邪教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合格)

(2)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合格)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合格)

(4)随意停学生的课1次扣3分;驱赶学生、剥夺学生学习权利一次扣4分;

(5)严重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且追究其责任,(一人次5-10分)

2、热爱学生。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辱骂、殴打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一人次5分)

    (2)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家访,不劝学。(一人次3分)

    (3)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一人次5-10分)

    (4)在校园内由于对学生管理疏忽,由此引发事故。(一人次5-10分)

(5)屡教不改停职反省。

3、团结协作: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一次5分)

(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一次5分)

(3)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5分;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打斗视情节扣(一次5-10分)

4、为人师表

(1)参与宗教、迷信、(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合格,)

(2)参与赌博活动、酗酒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一次10分)

(3)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次5-10分)

(4)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言语行为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一次5分)

5、廉洁从教

(1)上课不认真教学,把课内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所教学生搞有偿家教。(一次5分)

(2)乱收费、乱征订、乱办补习班,向学生摊派报刊、商品。(一次5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宴请,强迫或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与节日送红包等。(一次5-10分)

(4)因酗酒等其它行为(如语言不文明)有损教师形象,在校内外形成不良影响的。(一次5-10分)

(5)其他违纪违法应受到查处的行为。(一次5-10分)

(三)、课堂教学常规(10分)

中学教学常规及考核方案(共10分)

1、教学进度计划、总结

每学期按时交所教学科的计划、成绩、总结等,迟交教学进度计划等或者不符合要求扣1分/科,不交教学进度计划或无教学进度计划的扣3分/科。(理化生任课教师含学科实验计划)

2、备课

(1)备课,认真备课做到一课一案,按要求书写所教学科教案,并及时签字。

(2)根据各科教学进度授课,提前一周备课,否则扣1分。

(3)教案严重抄袭或为应付教学检查的各种行为,无备课上课等一经查实扣其备课分4分;无教案授课一次扣4分,三次给予处分。不按时签字一次扣1分,未签字一次扣1分

3、上课

(1)按课表上课,调度权属教务处,若私自调课,代课双方各扣4分/节并按旷课处理,若造成无人上课,双方各扣4分/节,且按旷课处理。

(2)教师进入教室后,不许随意出教室;不许在课堂中令学生离开教室为教师寻找教学用品;不得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不准学生进入教室;上室外课教师不准中途离开学生。否则一次扣2分/次。

(3)课堂纪律差,在“学风评比”中扣班级管理分,在教学常规中扣任课教师1分/次。每学期进行两次测评。

   (4)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正。在课堂上不得吸烟,不能坐着上课(考试和特殊情况除外)。男教师不得穿拖鞋、穿背心、留长发、着短裤;女教师不得穿袒胸露背或透明的服装,不得化浓妆、披长发、赤脚穿凉鞋,否则扣4分/次。

(5)上课期间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扣1分/次。以抽查和“学生调查”为依据。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规则,到点上课不迟到,按时下课不拖堂,迟到、早退者除按考勤制度处理外,还要扣常规分。(上课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扣1分/次,上课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扣3分/次),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计

(7)理、化、生等实验学科,认真上好实验课,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和学校条件开齐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期末由实验室提供考核依据,教务处检查,少一个演示或分组实验扣4分。

4、听课

见习期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任教2—3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按要求完成听课节数并每节有评议记3分,少听1节扣1分,少评议1节扣1分。

5、作业布置与批改

认真、及时按要求批改作业,作业不及时批改(三天之内)或有差错一次扣1分。

6、严格监考,认真批改试卷,严禁弄虚作假

监考工作的操作规程和要求

(1)担任主考、监考、机动监考的教师,应按要求到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代领、错领。按要求未领取试卷的,10分钟以内作为迟到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15分钟后换人。

(2)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改试卷(作业)、打电话、接手机、听mp3、交谈、随意离开考场等。

   (3)对监考工作严重失职(学生舞弊无及时制止和处理、造成雷同卷、漏收试卷、试卷丢失等)的教师在全校通报点明批评。视情节轻重情况一次扣5、3、2分。

   (4)考试成绩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情况一次扣5、3、2分。

   (5)监考过程和试卷装订出现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情况一次扣5、3、2分。

   (6)试卷批改不认真,出现错误或登分出现错误视情节轻重一次扣5、3、2分。

(四)教研活动(5分)

1、教研组活动每周开展一次,由相应科目教研员组织,一次教研组活动不参加扣1分,两次不参加者扣3分,三次不参加者扣5分。

2、每位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投于课堂教学改革。参加公开课的教师按1加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1.5、1加分。

(五)工作量

1、管理岗位课时:每周正校级12节、副校级9节,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6节,安全保卫处主任、总务处主任、行政办主任、党办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5节,德育处副主任、教研处副主任5节计算;妇委会主任、安全保卫处副主任3节计算,教研员2节计算,财务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

2、学生会值班教师、各处、室工作人员周课时加一节,多媒体室管理员、计算机维护员每周加一节。

3、跨课头的教师周课时加1节。

4、早读课时一周按两节计算。

5、中学课堂教学工作量(按每学年34周计算)规定如下:

(1)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高一年级汉语班、民语班数学每周12课时、语文每周10课时、外语(汉语)每周10课时,双语班数学每周10课时、语文每周10课时、外语(汉语)每周8课时。高二年级汉语班、民语班数学每周12课时、语文每周10课时、外语(汉语)每周12课时,双语班数学每周12课时、语文每周10课时、外语(汉语)每周12课时。;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2节;计算机、艺术欣赏、通用技术等每周14节。高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2节

(2)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数学、语文、外语(汉语)两个班的教学任务;外语、物理、化学、体育每周12节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计算机每周14节;音乐、美术每周16节。

(3)专职实验课教师、通用技术课教师、劳动技术课教师承担实验室的管理以及学生分组实验教学工作。分组实验由实验员上课,任课教师协助完成。在完成以上规定的工作的基础上,每人必须加代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人数不低于6人,每周不少于四次,每次不低于45分钟的探究活动,工作量记为满工作量。医务技术人员承担学校医务室管理以及健康、卫生等教育工作按满工作量计算。

(4)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 在完成以上规定的课时量的基础上,每人必须加代一个专业特长队,人数不低于6人,每周不少于四次,每次不低于45分钟的专业训练,工作量记为满工作量。

计算机、通用技术学科教师,在完成以上规定的课时量的基础上,每人必须加代一个学生兴趣爱好培训班,工作量记为满工作量。

(5)超工作量不计分,只给报酬。

(6)工作量不够的老师和学校双向选择,由学校认定课时。

(六)工作业绩(35分)

1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年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按巴教教字【2008】80号文件精神各年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G、H八级。其中A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6%,B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10%,C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14%、D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20%、E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20%、F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14%、G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10%、H级占全年级考试人数(分语种、分学科)6%以内作为目标。 

按照划定等级转化为等级值。A等级2分,B等级1.9分,C等级1.7分,D等级1.4分,E等级1.1分,F等级0.8分,G等级0.5分,H等级0.3分计算。

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业绩

教师本班教学工作业绩等级分=(本教班级等级分总和*班级实际人数)/50

年级平均人数按民、汉、双语分开。

教师的工作业绩分为所任班级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等级分的平均数

教师本班教学工作业绩分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等级分按比例换算成本项得分。

以上考核按期中占30%,期末考试占70%。

以各教师的换算分数,按学科排序,以A、B、C、D、四个等级赋分,A级占全学科人数20%,B级占全学科人数30%,C级占全学科人数30%、D级占全学科人数20%、,按照划定等级转化为等级值。A等级35分,B等级27分,C等级21分,D等级15分计算。

2、高一、高二年级教师教学业绩分计算方法:

各年级、各学科教师的本学期的教学业绩以本学期所教学科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与上学期本学科该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的差值计算。

各学科教师班级教学目标分为:本班本学期所教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班级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教师班级成长分=班级所有学生学期成长分之和/班级学生数

即:该生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该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该生学期成长分。

教师班级教学业绩分=(教师班级成长分/教师班级教学目标分)*100

教师的工作业绩分为所任班级教师教学业绩等级分的平均数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分由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等级分按比例换算成本项得分。

以各教师的换算分数,按年级排序,以A、B、C、D、四个等级赋分,A级占全年级人数20%,B级占全年级人数30%,C级占全年级人数30%、D级占全年级人数20%、,按照划定等级转化为等级值。A等级35分,B等级27分,C等级21分,D等级15分计算。

3、高三年级工作业绩考核按:平时模拟考试(占15分),高考成绩全自治区录取率和当年同学科成绩对比计算(占20分)考核。

4、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不参与任课年级组,不按以上办法考核。

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考核,满工作量记工作业绩分20

以上科目教师所带专业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名次,按获得名次奖项依次累积加分,标准如下:国家级第一名记16分,国家级第二名记12分,国家级第三名记8分,自治区级第一名记8分,自治区第二名记6分,自治区第三名记4分,州级第一名记4分,州级第二名记3分,州级第三名记2分,县级第一名记2分,县级第二名记1.5分,县级第三名记1分,以证书为依据。

5、计算机学科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不参与任课年级组,不按以上办法考核。

计算机学科教师考核,满工作量记工作业绩分20

计算机教师所带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名次,按获得名次奖项依次累积加分,标准如下:国家级第一名记16分,国家级第二名记12分,国家级第三名记8分,自治区级第一名记8分,自治区第二名记6分,自治区第三名记4分,州级第一名记4分,州级第二名记3分,州级第三名记2分,县级第一名记2分,县级第二名记1.5分,县级第三名记1分,以证书为依据。

(七)教师知识能力(25分)

1、专业技术考试(教研室负责)。每学期进行两次考试(20分)

学校组织的教师专业技术考试,考试内容按学段分开。初中任课教师考试内容为初中知识及部分高中知识,高中任课教师考试内容为本学科高中知识,其中汉语教学班的音乐、体育、艺术、计算机、健康、劳动技术等为初中学段语文内容。为适应双语教学、鼓励民族教师学习汉语,试卷统一用汉语言卷表述,试卷由教研室组织,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

教师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高中、初中分开,民族、双语、汉族分开。

教师专业考试时,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以及民语语文教师,考试成绩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5分。

教师专业技术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优秀记20分,合格记15分,不合格10分,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记0分(公派外出未参加考试者此项得分为实际参加考试平均分)。

本项成绩以全年考试成绩的等级分平均计算。

原则上考试科目与所任教科目一致,部分临时跨学科任课教师考试学科由教务处指定。跨学段任教教师考试就高学段。

优秀人员从合格人员中产生。

2.教育学、心理学、教育能力(德育处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试(2.5分)

3、职业道德能力及其他知识能力(党支部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试(2.5分)

(八)出勤情况(10分)

1、出满勤记10分,40岁以下病假一天扣0.25分,40一50岁5天之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超过1天扣0.25分,50岁以上10天之内不扣分,超过10天,每超过1天扣0.25分。事假一天扣0.5分。

2、旷工一天扣5分,各种集会、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扣2.5分。

(九)其它加分

    1、个人参加州、县组织的活动获奖,并按荣誉等次加分。如全体教师参与,作为专业指导教师获奖按荣誉等次加分.

2、论文按3、2、1、0.5分加分,荣誉称号、获奖、竞赛辅导奖等按有关文件加分,荣誉证书加分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1日至本年的11月30日计算。

3、年终评优向毕业班倾斜,其他年级教师根据年级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优。

4、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公益事业者(比如参加合唱、舞蹈、体育比赛等活动一次加1分,献血等一次加1分)。

5、班主任考核加分见班主任考核办法。

 6、计算机教师单独评优。

7、通用技术、专职实验课教师、劳动技术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单独评优。

8、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单独评优。

备注:特岗教师纳入学校的学年考评考核评价之中。

(十)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1、 中教二级进中教一级的教师,必须要在校担任班主任工作近四年累计两学年以上。

2、中教一级进中教高级的教师,必须要在校担任班主任工作近五年累计三学年以上。

3、校中层干部工作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教研员、各处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时中二进中一工作年限满四年,中一进高级工作年限满五年方有资格评定。

4、无承担学校社会工作的教师,中二进中一职龄满七年,中一进高级职龄满九年方有资格评定。

(十一)有以下情况者年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1、师德考核成绩低于85分以下者。

2、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等造成社会影响者(学生或家长到县及县以上部门告状)。

3、违学校制度,在处分中规定不能评优者,

4、请假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者。

5、不满工作量者。

                                          轮台县第一中学          

                                               

 

 

编辑: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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